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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合同精品(七篇)

時間:2022-09-07 03:13:3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分紅合同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chuàng)作。

分紅合同

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xié)議:

1.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 股份:指_____集團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按每股人民幣_______元計,共計_______股。

1.2 虛擬股:指_______集團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1.3 分紅:指_____集團公司年終按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可分配的利潤。

2.甲方根據(jù)乙方的工作表現(xiàn),授予乙方虛擬股______________股。

2.1 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jù)。

2.2 每年會計年終,根據(jù)甲方的稅后利潤計算每股的利潤;

2.3 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為乙方的虛擬股數(shù)乘以每股利潤。

3.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3.1 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的______%支付給乙方;

3.2 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 乙方可得分紅的其他部分暫存甲方賬戶并按同期銀行利息計,按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或處理:

a.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均同意不再繼續(xù)簽訂勞動合同的, 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在合同期滿后的三年內,由甲方按每年三分之一的額度支付給乙方。

b.本合同期滿時,甲方要求續(xù)約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滿后的五年內按均支付;可得分紅的另一半歸屬甲方。

c.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或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歸屬甲方,乙方無權再提取。

4.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同時,仍可根據(jù)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屆滿;

5.2 合同期限的續(xù)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xié)議,續(xù)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終止

6.1 合同終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5.2條規(guī)定續(xù)約;

b.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6.2 雙方持續(xù)的義務:

本合同終止后,本合同第7條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7.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xié)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xié)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及股數(shù)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篇(2)

甲方: 職務:

身份證號:

家庭住所: 電話:

公司地址:

乙方:(同上)

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部分股份無償贈與于乙方,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為××公司的股東,乙方為××公司××人。甲方擁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為××%,現(xiàn)將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無償轉讓于乙方。

二、乙方受贈后持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為××%。

三、乙方受贈××公司的股份現(xiàn)值為人民幣××元(以本協(xié)議生效日為基準日計算)。

四、甲方保證對所贈與的××公司的股份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不受任何權利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應保證已對本協(xié)議生效之前××公司對外的債權債務作了詳細介紹和說明。對于會計報表等財務資料中沒有反映出來的債權債務,甲方務必向乙方如實說明、不得隱瞞,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并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

六、自雙方簽署本協(xié)議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關記載、將乙方記入股東名冊,由××公司向乙方簽發(fā)股東出資證明書。甲方應予上述事項完成后,立即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

七、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股份贈與協(xié)議【范本二】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xié)議:

1.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股份: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按每股人民幣計算,共計股。

1.2虛擬股:是指×××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它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1.3分紅:是指×××公司年終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潤。

2.甲方根據(jù)乙方的工作表現(xiàn),授予乙方虛擬股。

2.1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jù)。

2.2每年會計年終,根據(jù)甲方稅后利潤計算每股的利潤;

2.3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為乙方的虛擬股數(shù)×每股利潤;

3.分紅取得

3.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的50%支付給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紅的其它部分暫存甲方賬戶,并按同期銀行利息計算,按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或處理:

a.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均同意不再簽訂勞動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在合同期滿后三年內,由甲方按每期×分之一的額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滿時,甲方要求繼續(xù)續(xù)約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紅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滿后的五年內按均支付;可得分紅的另一半歸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或者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紅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再提取。

4.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虛擬股的同時,仍可根據(jù)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為年,始,止。

5.2合同期限的續(xù)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xié)議,續(xù)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終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按5.2條規(guī)定續(xù)約;

6.2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6.3雙方持續(xù)的義務:

本合同終止后,本合同第7條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仍需遵守。

7、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xié)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xié)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數(shù)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8.違約

8.1如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第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7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9.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fā)生本合同的爭議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它規(guī)定

篇(3)

南方基金公司不敗的神話終于破滅。

經過九個多月的漫長等待,3月26日,南方基金分紅案仲裁結果正式公布:南方基金公司被判違約,應向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基金退還管理費702.71元,但是,基民袁近秋近6.66萬元的賠償請求遭到駁回。

這是中國基金史上首例基金公司被判違約的案例。仲裁結果一經公布,旋即成為業(yè)界爭相傳播的爆炸性新聞。

“南方基金公司被判違約,卻不用賠償。如果這是最終結果,將成為一個惡劣的先例?!痹锏穆蓭煆堖h忠說,袁近秋對此仲裁結果表示強烈不滿。此前一直宣稱沒有違約的南方基金公司,則緊急展開一系列公關活動,把輿論的關注點引向基民的賠償清求被駁回方面。

故事并未就此結束。3月30日,張遠忠表示,他將接受北京一位趙姓基民的委托,向證監(jiān)會遞交《行政處罰申請書》,要求對南方基金公司違約不分紅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并責令南方基金公司將所有違法提取的管理費約1.05億元退回到基金資產中。

在南方基金公司已經被判違約的情況下,沒有得到賠償?shù)幕裨飼扇『畏N后續(xù)措施?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的基金持有人中,袁近秋所持有份額占比僅約十萬分之一,此前保持觀望的其他持有人會向南方基金公司索賠嗎?其他存在類似問題的基金公司是否也會遭到類似的仲裁甚至訴訟呢?

面對這些棘手問題,包括南方基金在內的多家基金公司已經不能像過去一樣輕松。基金公司的這種不輕松也許正是億萬基民的福音,并有望成為促使基金業(yè)從此走向更加規(guī)范之路的契機。

南方被判違約

作為國內最早成立的基金公司之一,南方基金公司曾經歷各種大風大浪。從2C00年的“基金黑幕”,到2004年至2005年的貨幣基金涉嫌違規(guī),再到2006年至2007年的基金經理“老鼠倉”,南方基金公司每次都深深卷入其中,每次又都能有驚無險,從未因為涉嫌侵犯投資者利益而付出過任何代價。

不敗神話因基金分紅案的裁決戛然而止?!澳戏交鸸颈慌羞`約,并被仲裁庭明確認定不誠信不盡職,這對于以誠信作為立業(yè)根本的基金公司來說,是致命打擊?!币晃粯I(yè)內人士說。

這種裁決結果大大出乎南方基金公司的預料――與“基金黑幕”、“老鼠倉”等相比,基金不按合同約定分紅實在算不上什么大事。

南方基金分紅案緣起于2007年。當年,A股市場大幅飆升,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基金取得了97.34億元的可分配收益。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也就是說,南方基金公司應至少向持有人分配87.60億元。

但是,出于多收管理費的目的,南方基金公司沒有按合同約定向持有人分紅,而是把巨額可分配收益繼續(xù)用于股票投資,直接導致在2008年的大熊市中,這些本應分配給持有人的基金紅利出現(xiàn)重大虧損。

2008年10月6日,一家證券報紙以“基金有紅不分是否違約”為題發(fā)文進行披露,但沒有點出相關基金公司的名字。2009年二三月,多家財經媒體開始集中報道“誰是基金鐵公雞”的問題。13家基金公司、16只基金合計810億元紅利收益,因未按合約規(guī)定及時分配、繼續(xù)投入二級市場,而損失慘重。其中,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作為最惡劣的典型受到輿論重點批評。

這一問題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關注。2009年4月10日,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發(fā)出《關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時分配2007年利潤違約責任的公開法律意見書》。2009年5月22日,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舉辦“開放式基金分紅法律問題研討會”,江平、劉俊海、王連洲、周小明等著名法律專家出席會議,并一致認為南方基金公司明顯違約,理應承擔違約責任。2009年6月3日,基民袁近秋委托張遠忠,正式向仲裁委遞交仲裁申請,向南方基金公司索賠。2009年6月17日,仲裁委正式受理此案。

基民追討賠償

2006年6月,基民袁近秋認購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基金5萬元。在認購時,她選擇了現(xiàn)金分紅。該基金經2007年拆分后,基民持有基金共計10.419萬份。2007年底,南方穩(wěn)健成長2號基金實現(xiàn)可分配收益高達97.35億元,但因為沒有及時分紅,2008年A股市場的大跌讓這部分紅利化為泡影。于是,袁近秋要求南方基金賠償其紅利損失及相應利息共計66586.52元,退還管理費2041.49元。

對于袁近秋的仲裁請求,仲裁庭一方面認為,南方基金公司負有實施基金2007年度分紅的義務,基金分紅的條件完全具備,也有足夠的時間合理安排和實施分紅,但南方基金公司一直沒有實施分紅,甚至未作出任何分紅決定和安排,其行為構成違約。

仲裁庭另一方面又認為,南方基金公司違約行為與基民袁近秋所主張的財產損失之間并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袁近秋在發(fā)現(xiàn)南方基金公司不實施或不能及時實施分紅的情況下,并沒有行使法律和合同賦予的贖回權利,而是繼續(xù)同意或默認南方基金公司的受托投資活動,自然應該接受最終的投資結果(或盈或虧),直到贖回其基金份額。

仲裁庭認為,這是一個證券類投資的基本常識和道理。每個投資人應根據(jù)自己的風險偏好和投資風格,自主謹慎地把握投資風險和收獲機會。

圍繞仲裁庭的裁決結果公布,市場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有一種聲音認為,南方基金公司雖輸猶贏,因為南方基金公司只需退還702.71元管理費,同時只需承擔80%的仲裁費4008.80元,這對于年管理費收入達十幾億元的南方基金公司來說,完全無關痛癢。

而對于基民袁近秋來說,費時費力地和南方基金公司對簿公堂,雖然獲得了南方基金違約的說法,卻沒有得到一分錢賠償,反而還要承擔20%仲裁費1002.20元。

張遠忠表示,違約的另一種解釋是失信。雖然基民袁近秋的賠償要求沒有被接受,南方基金公司在金錢上又占了便宜,但是,對于南方基金公司來說,在信用與金錢之間,究竟孰輕孰重呢?

對于仲裁庭上述關于駁回袁近秋賠償要求的理由,張遠忠認為這些論據(jù)不能成立。首先,南方基金公司如能遵照合同履行分紅義務,袁近秋就可以通過把應分配紅利部分落袋為安,令她的基金資產在2008年熊市中減少損失。因此,袁近秋基金資產中紅利部分的損失與南方基金公司的違約行為存在直接關聯(lián);第二,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基金中,關于“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的約定,已表明這是一只通過強制性分紅的紀律性要求來實現(xiàn)其穩(wěn)健特點的基金,基民袁近秋認購該基金,并選擇現(xiàn)金分紅,就

是根據(jù)自己的風險偏好和投資風格,自主謹慎選擇的結果。袁近秋在發(fā)現(xiàn)南方基金公司違約不分紅后,她有督促南方基金公司盡快履行義務和賠償損失的權利,南方基金公司拒不履行合同,基金財產的相關損失理應由南方基金公司賠償。袁近秋沒有贖回基金,并不代表對南方基金公司違約行為的默認。贖回基金需要基民支付贖回費,而基金分紅則無需支付費用。

“我們正在論證后續(xù)的措施,包括向法院申請撤銷此次仲裁結果,重新審理。對于其他委托我打官司的基民,我可能直接到法院南方基金公司侵權?!睆堖h忠說。

基金業(yè)史無前例地“被震動”

此案也引起了一批基金公司的恐慌?!澳戏綖槭裁词孪葲]有和這位基民協(xié)商好呢?”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老總如此嘆息說:“基金公司被判違約,這很麻煩啊!”

除了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基金外,國泰金龍行業(yè)精選、國泰金馬穩(wěn)健回報、國泰金鼎價值精選、景順長城資源壟斷、華安創(chuàng)新、鵬華行業(yè)成長、鵬華優(yōu)質治理、招商核心價值等基金都存在著與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類似的問題,即在2007年的牛市中獲得巨額可分配收益的情況下,沒有按照合同履行分紅義務。

在上述基金中,國泰基金公司旗下有三只基金涉嫌違約。其中,國泰金馬穩(wěn)健回報、國泰金鼎價值精選、國泰金龍行業(yè)精選2007年年底的可供分配利潤分別為48.17億元、32.22億元、3.74億元,按照合同約定,“全年合計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凈收益的90%”,即這三只基金應至少分別分紅18,17億元、32.22億元、3.37億元。

對于國泰金馬穩(wěn)健回報不分紅,國泰基金公司往往會與其他基金公司一樣擺出這樣的理由,即2007年8月8日,該基金進行了一次拆分,把每份基金的凈值降為1元,以便進行集中持續(xù)營銷,吸引那些原來擔心風險過高而不敢入市的投資者。在凈值降為1元附近后,如果再分紅,會與基金分紅不得低于1元面值的規(guī)定相違背。

但這些只不過是基金公司為逃避分紅義務而編造的一套托辭而已。在對南方穩(wěn)健成長貳號基金的裁決中,仲裁庭指出,“不能得出在基金拆分情況下一定不能為分紅目的而對面值作(計算)調整的結論。假如基金面值在基金拆分時也不作(計算)調整的結論成立,那么,基金管理人自然可以通過不斷地基金拆分來(惡意)規(guī)避履行基金分紅的合同義務,這很容易導致《基金合同》中分紅義務和合同目的的落空?!?/p>

一位業(yè)內人士表示,每家基金公司都設有專司法規(guī)自律的職能部門監(jiān)察稽核部和高級職位督察長,協(xié)助公司管理層從法規(guī)角度審核公司的經營行為是否合規(guī)。對于基金違約不分紅,相關基金公司完全是在暴利驅動下的明知故犯,是對廣大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明搶豪奪。

基金高管為何有恃無恐?

是什么原因導致基金公司公然違約不分紅呢?從基金公司老總們的簡歷中不難發(fā)現(xiàn),從業(yè)背景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秘密。

無論是南方基金公司的老總高良玉,還是國泰基金公司的老總金旭,都曾在證監(jiān)會重要崗位工作多年。與具體負責監(jiān)管他們的證監(jiān)會基金部很多現(xiàn)任官員相比,他們的資歷要深得多。

高良玉早在1995年時,就已任發(fā)行部副處長;而金旭于1993年進入證監(jiān)會,在證監(jiān)會工作九年之久,曾參與基金法的起草,并官至處長。法學碩士出身的她才貌俱佳,精通法律。她信奉“這個行業(yè)正處在野蠻生長的階段”,不按規(guī)矩出牌已成為習慣。

對于這些受過良好高等教育、掌握著巨大社會資源的前證監(jiān)會官員們,有專家形象地將其稱為“下凡神仙”。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張開平說:“正是因為與這些‘神仙’有了千絲萬縷的關系,證監(jiān)會在執(zhí)法時往往投鼠忌器”。

景順長城基金公司則屬于另外一種類型。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家中美合資基金公司,理論上應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但知情人士表示,該公司的總經理一直由外方股東美國景順集團委派,所作所為更多地代表著外方股東的利益,經常與持有人利益相悖,公司內部人控制的問題比較嚴重。

篇(4)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zhí)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計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 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紅:①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shù)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yè)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 區(qū)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后,若未續(xù)約,則在合同期滿后,一年內,不得在當?shù)亻_設美發(fā)、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xù)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xù)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yè)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jiān)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篇(5)

本期,本刊為您精心挑選3款“摩拳擦掌”的分紅型兩全險,即恒安標準人壽“恒愛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泰康“金利”兩全險(分紅型)和太平人壽“盈盛”兩全險D款(分紅型),看看誰可以更快一步搶占市場。

誰的保障合適

兩全保險也稱為生死合險,它是將定期壽險和生存保險結合起來的保險形式。兩全保險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死亡,或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屆滿時仍生存,均負有保險金給付責任??梢钥闯?,既保生又保死是兩全險的特點,它提供的保障也相對全面。那么,這3款兩全險的保障有哪些特點呢?

“恒愛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能夠幫助客戶實現(xiàn)兩代或三代人的財務規(guī)劃,保險年限從合同生效日到被保險人滿99歲,只要是30天至55周歲的身體健康者均可投保。該保險還可以附加多種公司產品,比如可以附加恒安標準附加定期壽險,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實現(xiàn)多重保障。一旦被保險人身故,公司將返還已交全部保費和事故發(fā)生時保單現(xiàn)金價值的較大值,同時支付紅利。如果為孩子投保這款保險,孩子將獲得一生的保障。

泰康“金利”兩全險(分紅型)是泰康人壽在銀行網(wǎng)點特別推出的一款集養(yǎng)老積累、保值增值、身故保障3重功能為一體的理財產品,可附加“泰康附加終身住院津貼醫(yī)療保險”,獲得累計最高1000天的住院津貼醫(yī)療保障,成為其區(qū)別于市場同類產品的最大亮點。

太平人壽“盈盛”兩全險D款(分紅型)是2009年太平人壽在銀保渠道的開門紅產品,享有的保障包括疾病或一般意外身故保障、3倍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還特別享有附加住院保險產品。

誰的保費劃算

“恒愛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交費形式靈活,有5年、10年、15年、20年等4種交費形式,方便客戶根據(jù)具體經濟情況進行選擇,但是保費較高(30歲男性,保10萬元,5年交,保費50592元/年)。

泰康“金利”兩全險(分紅型)交費方式也有4種,為月交、季交、半年交和年交,保費也不便宜(30歲男性,保10萬元,5年交,保費4萬余元)。 太平人壽“盈盛”兩全險D款(分紅型)也提供5年、10年、15年、20年等4種交費形式,但保費相對較低(30歲女性,保10萬元,5年交,保費6667元/年)。

誰的收益更高

“恒愛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每2年返還有效保險金額的9%作為生存保險金,返還至被保險人99歲;除此之外,還可獲得年度紅利、終了紅利等分紅分配。雖然受到低息環(huán)境的影響,但恒安標準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將提交“分紅答卷”。若以30歲男性為例,保10萬元,5年交,年交50592元保費,以中等紅利計算,可獲得的收益包括:每2年(30歲一99歲)9000元,至99周歲時,可得近8萬元的祝壽金,還有終了紅利。

泰康“金利”兩全險(分紅型)每3年返還保險金額的12%,直至終身;或在被保險人生存至滿60歲時,一次性返還保險金額的180%。若被保險人在交費期結束后不幸身故,受益人還可以獲得保險金額2倍的身故保險金。

篇(6)

關鍵詞:基金分紅問題;探討;啟示

中圖分類號:F113.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09)017(c)-0118-02

一、基金分紅問題的產生

基金分紅問題的產生是在一定時代背景前提下,社會中出現(xiàn)了新的經濟情況的表現(xiàn)形式,可以說這是市場經濟在基金運作中必然出現(xiàn)的結果。我們先給基金分紅問題下一個不規(guī)則的非技術性的概念,基金分紅問題即是一些個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其他組織及個人,面對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在一定的規(guī)則下,由于社會不定因素的介入或在資本運行中認為的或者是因然的情況下導致基金出現(xiàn)縮水甚至消滅,從而因缺少某些既定的條件而不能進行分紅或者根本無法分紅的情況,當事人與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公司之間、公司與公司之間就基金分紅產生利益矛盾的情況。根據(jù)Wind資訊統(tǒng)計,有13家公司的16只開放式基金在2006年、2007年連續(xù)盈利,但自2007年至2009年3月底從未進行分紅,至2007年底截留了高達810億元的可分配利潤。2008年年報顯示,上述16只基金全部虧損,虧損總額達935.9億元,無法滿足分紅條件,而導致不可能分紅。同時,更有9只基金凈值跌破1元,讓投資者面臨虧本贖回的危險。

隨著基金公司違約不分紅的披露,基民追討紅利日漸升級。據(jù)東方網(wǎng)報道,2009年6月4日,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基民已正式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狀告南方基金公司違反合同約定不分配南方穩(wěn)健2號基金2007年紅利。至此,產生國內首例由于基金不分紅而引發(fā)的仲裁案件。根據(jù)上面的信息我們可以得出幾點基金分紅問題產生的原因:其一,基金資本運行過程中人為或非人為的失誤或預見性偏差,導致了資本縮水的現(xiàn)象;其二,基金分紅條件苛刻煩雜,程序過于死板,導致面臨問題解決的靈活性與效率性過低;其三,外在市場環(huán)境的影響,由于本身存在的風險性導致其抵御風險的能力降弱;其四,基民投資的自身原因,由于對市場和資本運作的不了解,盲目投資,因此從主觀上又增加了其風險性;最后,政府政策對其影響日益擴大,出現(xiàn)了公司計劃趕不上政府變化情況,這也是現(xiàn)在企業(yè)的一大悲哀。

二、基金以及基金分紅的概念界定

根據(jù)經濟學理論和實務操作,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是狹義的證券投資基金。它是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fā)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是一種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的集合投資方式。目前中國市場上的基金分為封閉式和開放式基金,基金分紅問題所關聯(lián)的是其中的開放式基金。具體來講,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規(guī)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可以隨時根據(jù)市場供求情況發(fā)行新份額或被投資人贖回的投資基金。

基金分紅是基金實現(xiàn)投資收益后,將其分配給投資人。從時間來看,一般來說,基金可以選擇任何時間進行分紅,但實際中基金通常做法是積累一定的數(shù)量的收益后再進行分紅。開放式基金分紅的日期不固定,每年分紅的次數(shù)也沒有特別規(guī)定,一般基金公司會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shù)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從基金紅利分配的規(guī)則要求來看,主要是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合同中的收益分配條款。實踐中,開放式基金會根據(jù)最近某一個開放日的基金資產狀況來確定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并于分紅前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紙上刊登收益分配方案。在收益分配方案中,基金管理人會確定權益登記日和除息日,權益登記當日在冊的基金投資者享有紅利分配權;權益登記日提出的申購申請,該部分份額不享受分紅,而權益登記日提出的贖回申請,則該部分份額仍舊參與分紅。從分紅方式來看,主要有分配現(xiàn)金和紅利再投資兩種。如果投資人沒有選擇分紅方式,一般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分紅。

三、基金分紅問題的法律探究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基金和基金分紅問題的法律淵源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根據(jù)法理,由于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新法優(yōu)于舊法,因此,關于基金分紅問題的法律依據(jù)主要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并沒有具體的對基金分紅進行規(guī)定,而根據(jù)該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公開發(fā)售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guī)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岸鶕?jù)目前已經提交的仲裁案件,可見一些基金投資合同書中都有關于解決基金法律糾紛問題的方式的條款規(guī)定。在私法自治理念的引導下,有約定的以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再有當事人選擇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司法救濟途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9條第1款關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運用基金財產,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以及第83條關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本法規(guī)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基金管理人具有謹慎投資和勤勉等義務。并且根據(jù)該法律第70條的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分享基金財產收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訟等權利。因此,當基金管理者和基金托管人等損害自身利益時,投資者有權去請求相關當事人進行賠償。

但是由于沒有關于基金分紅問題的具體法律法規(guī),所以有約定的依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就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漏洞填補和解釋規(guī)則,根據(jù)法律的基本原則,從維護證券市場的交易安全和促進經濟效率的角度做出裁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從135條和137條來看,投資者的訴訟時效應該從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根據(jù)《證券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和實務操作,證券公司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對外提供。因此,基金公司的上一年的年報在第二年紅利追償權仍在訴訟時效范圍之內,應該得到法律保護。另外,關于基金紅利問題涉及到風險負擔問題,市場有風險,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應該共擔風險。當前經濟危機形勢下,投資者這一追償行為,必然會給目前深陷危機中的基金公司造成財務危機,讓基金公司的處境雪上加霜。從這個角度來看,紅利追償行為涉及到投資者和基金公司利益之間的平衡問題。根據(jù)2009年4月1日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的第六條:“投資管理人員應當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與公司、股東及與股東有關聯(lián)關系的機構和個人等的利益發(fā)生沖突時,投資管理人員應當堅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在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情形下,可以依據(jù)該法規(guī)維護投資者的利益。由于法不溯及既往的規(guī)則的存在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其法規(guī)的適用,但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信息不對稱情況下處于弱勢地位的投資者,有必要支持投資者的紅利請求權。

四、結論以及啟示:

基金作為一種能夠有效籌集分散資金的方式,其對于證券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在證市場中,基金的地位也日益顯著,它同股票、期貨、債券等新興資本投資方式在在國家資本市場的地位日益提高,當然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自然會出現(xiàn)一些預期外的問題,包括非法操作基金為個人謀取私利、基金運作程序中的不完善出現(xiàn)的投機問題等,也包括本文所探討的基金分紅問題的出現(xiàn),在金融危機下的紅利追討問題凸現(xiàn)出我國基金市場的不完善和存在法律空白地帶,這種情況的大量存在將嚴重影響到國家、社會及個人的利益,為了健全資本市場,讓市場和諧健康發(fā)展,有必要支持投資者的紅利追償權而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嚴格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責任。對此,就紅利問題的解決對于以后基金市場的發(fā)展提供前車之鑒。我們也從中得到以下啟示:第一,監(jiān)管部門要繼續(xù)完善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立法和實務監(jiān)管。監(jiān)管部門應該將開放式基金的分紅條款進一步細化,明確相關概念,提高法律法規(guī)的預期性。立法部門要協(xié)調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統(tǒng)一,解決法律法規(guī)的沖突。第二,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發(fā)揮市場對基金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監(jiān)督。在信息不對稱時,提高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注意義務,讓市場發(fā)揮監(jiān)管和優(yōu)勝劣汰作用。第三,基金投資者要提高自己維權意識,在投資時,注意對招股說明書等合同條款關于基金分紅問題的具體規(guī)定,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地選擇投資。

作者單位:唐小鳳 北京師范大學體育與運動學院

禹華僑 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累積式分紅保險;傳統(tǒng)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設計開發(fā)

累積式分紅保險(UnitisedWith-Profits)是一種融保障、分紅和投資于一體,代表當今英國保險業(yè)最新潮流的非傳統(tǒng)型壽險產品。

一、英國累積式分紅保險介紹

(一)產生背景

在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的雛形已經在英國產生了。那時,英國很多保險公司已經成功地開始銷售賬戶管理型和周期性發(fā)生的躉交保費分紅保險,這些產品與累積式分紅保險有很多共同點。還有一些新公司開始在投資連結產品中引入利潤分享機制,同時也提供賬戶管理型保單。

累積式分紅保險出現(xiàn)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在1983年最早開發(fā)和推廣這一產品的保險公司是英國標準入壽保險公司,隨后在1984年Sunlife迅速跟進。在過去20多年間,大多數(shù)英國的壽險公司都推出了該類產品,其中很多英國的保險公司已經完全停止了傳統(tǒng)分紅保險的銷售。盡管傳統(tǒng)分紅保險已有200多年歷史,而累積式分紅保險只有20多年歷史,但目前在英國壽險市場上有一種從傳統(tǒng)分紅保險轉型到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的趨勢。

(二)產品定義

累積式分紅保險從字面上理解是單位化的分紅保險,英國保險監(jiān)管方將其歸為“累積式分紅保險”,累積式分紅保險是營銷上的一種產品名稱包裝。

英國保險監(jiān)督條例給出的“累積式分紅保險”定義為“一種具有隨時可以確認的保險利益的分紅保單合同。其所確認的保險利益并不一定可以立即變現(xiàn)。該保險利益根據(jù)保費的支付而調整,并定期增加附加利益。附加利益來自于該保單對保險利潤的參與?!?/p>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十分明確、普遍接受的累積式分紅保險的定義?;蛟S可以這樣定義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體現(xiàn)保險利益的單位數(shù)是根據(jù)交付的保費和來自于可分配盈余中增加的、由保險公司決定的紅利來分配的一種保單。

(三)產品特征

從保戶的角度看,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看起來有點象一個銀行賬戶,其收益應該比銀行存款更高,但這點并不能保證。從另一個角度看,累積式分紅保險也有點象風險較小的投資連結產品。我們可以將累積式分紅保險看成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投資連結產品。投資連結產品的大部分特征在累積式分紅保險上均適用:透明的收費結構、靈活的保險利益給付、可變動的保費、定期的投資單位報告書、不同基金單位之間的轉換。

累積式分紅保險基本上是在投資連結的基礎上運作的:保費扣除風險保障費用和其他保險合同費用后的余額用來購買分紅基金的基金單位。單位價格通常保證按一個較低的固定利率增長,紅利跟傳統(tǒng)分紅保單確定方式一樣。但是,累積式分紅保險與對應資產的連接是間接的,得到的保險利益不直接與基金單位所對應的資產掛鉤。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將會保證基金單位價值按一個較低的保證利率增長,額外的增長由公司通過分紅來決定。保單終止時,公司還可能會支付終了紅利。

事實上,累積式分紅保險可以看作是投資連結和分紅產品的結合體。也可以將累積式分紅保險基本上看作是分紅保險,但包裝得如同投資連結產品,支付的保費和保險利益的增加之間有個明顯的對應關系。當然,在累積式分紅保險保單的保費進入單位基金之前也可能有別的費用扣除,如固定的保單費用。累積式分紅保險一般規(guī)定有一個最低保證累積利率。

(四)累積式分紅保險在英國的開發(fā)背景和原因

1.市場背景。在上世紀80年代,英國資本市場經歷了快速成長的時期,這對投資連結產品十分有利。投資連結產品銷售勢頭很好,分紅產品市場份額不斷下降,尤其是養(yǎng)老金業(yè)務。分紅保險的表現(xiàn)有個投資收益上的時間滯后性,因此分紅保險在產品設計上有市場發(fā)展滯后的缺陷。這種缺陷再加上分紅保單需要更多的資本金支持,以及公司關注資本獲益的時間性,促使保險公司考慮開發(fā)新的創(chuàng)新產品。

2.保費變動。1988年英國新的養(yǎng)老金立法規(guī)定給個人養(yǎng)老金業(yè)務帶來更大的增長機遇,在這段時期英國的養(yǎng)老金業(yè)務持續(xù)增長。養(yǎng)老金業(yè)務的大量增長給以分紅保險為主的保險公司增加了很多困難,也帶來了許多新的管理方式。養(yǎng)老金業(yè)務的保費收入一般傾向于不是定期和平準的,它們很可能與工資收入、公司利潤、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費返還等因素有關,而傳統(tǒng)分紅保險一般都假定在整個保險期間保費是平準的,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也是根據(jù)這一特點開發(fā)的。變動保費以及不斷增長的業(yè)務量,給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帶來了相當大的壓力,增大了產品設計的壓力。

3.股市災難。1987年的股市下跌和1990年的股市低迷,給保險公司的經營尤其是投資連結產品的銷售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投資連結產品的個人業(yè)務,特別是躉交保費業(yè)務,更是雪上加霜,保戶開始轉到分紅保險或別的有本金保證的基金等有保證收益的產品上。

4.資本需求。除了影響銷售外,股市變動還影響壽險公司的融資,對非投資連結業(yè)務的不利影響更大。壽險公司還將面臨其他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機構的直接競爭。盡管壽險市場是一個受到高度監(jiān)管的市場,但市場壁壘正在逐步減少,其它的金融機構已被允許在一個更廣泛的產品領域之間競爭。競爭直接導致業(yè)務成本增加,導致在產品設計上更多地考慮資本需求較低的產品。

5.紅利成本。競爭增加、投資收益下降,保戶對分紅越來越高的預期給未來的紅利水平帶來的壓力越大。許多公司一直以來都維持分紅水平不變。累積式分紅保險提供一個使分紅保險紅利宣布的即期成本得以降低的機會。

6.分紅變化。保險公司如果給傳統(tǒng)分紅保險較高的紅利水平,會發(fā)現(xiàn)業(yè)務量受分紅水平下降從而產品競爭力下降的影響很大。通過引入新式累積式分紅保險,保險公司可以區(qū)別對待以往和以后的不同年代的保戶。

二、產品設計和開發(fā)

不同的保險公司推出不同的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如躉交保費投資產品、個人養(yǎng)老金產品和期交保費儲蓄產品。累積式分紅保險作為一種創(chuàng)新產品,其產品設計范圍很寬泛。

(一)分紅的模式

累積式分紅保險有兩種單位運作的基本方式。一些公司用“增加單位價格”的方式運作累積式分紅保險保單,其他的公司選擇另外一種方式,即用“增加單位數(shù)”的形式來給付保證收益和分紅收益。增加單位數(shù)的模式下單位價格一直是不變的,通常保險公司每天分配額外單位給每一累積式分紅保險保單,這些是由保證增加部分和分紅增加部分組成的。

二者的區(qū)別僅是一種表述而已。這兩種方法和投資連結產品區(qū)分的關鍵是公司對紅利分配的決定權,不管是用哪種形式。在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中不存在投資連結產品中見到的、和特定資產或指數(shù)的直接聯(lián)系。相反地,公司將對投資收益和紅利分配的平滑用較長期的觀點來看待,紅利和所對應的資產組合當然有一個間接的聯(lián)系。

在這兩種模式下,紅利部分等同于傳統(tǒng)分紅保險的年度增額紅利部分。當保險事件發(fā)生時,公司可能會在單位賣出價上加上市場價值調整。因此給保單持有人的保險利益不僅僅依賴于單位賣出價,市場價值調整可能在滿期、死亡、退保時加上。累積式分紅保險合同也可以以投資連結產品同樣的方式,通過收取明顯的風險保障費用來提供死亡保障,在這種情形下死亡保險利益會遠遠超出單位賣出價。

(二)費用的收取

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大多數(shù)費用的收取基本上和投資連結產品類似,如零分配期間、每月固定保單費用、退保罰金、基金管理費用。對于提供死亡保障的合同,還可以收取“風險保障費用”。

從技術上來說,費用也可以來自于紅利:在累積式分紅保險基金中基金管理費用可能不同于其他基金,它可能是不明顯的,如通過減少紅利來收取該項費用。

(三)市場價值調整

在有些情況下,對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的單位價格還能作一個最終調整,這個最終調整被稱作“市場價值調整”或“終了紅利”。市場價值調整的基本目的是使從累積式分紅保險單位中得到的保險利益接近保險公司按資產份額所評估的基本資產價值。市場價值調整通常運用在退保上,極少數(shù)情況下死亡和滿期時也可使用。

不同的保險事件使用不同的市場價值調整方法。在退保時使用市場價值調整極其重要,這樣可以防止發(fā)生財務逆選擇的風險。在實務上,使用市場價值調整時要考慮如下因素:保單的賬戶累積利率水平、公司在退保金上希望維持的平滑水平、保戶合理預期、使用市場價值調整的頻率等等。

(四)退保

退保金通常等于虛擬分配給保單的單位賣出價減去可能的退保罰金。如果退保金小于資產份額,公司也許希望在退保金上加上一個終了紅利調整因于,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市場價值調整。這個金額大小取決于公司的實踐經驗和公司對待市場價值調整的態(tài)度。

在合同對應的資產市值較低的時候,公司一般保留在退保金的處理上使用市場價值調整的權利,目的是為了確保在這種情況下退保金不超過資產份額。

三、累積式分紅保險與傳統(tǒng)分紅、投資連結產品的比較

(一)與傳統(tǒng)分紅產品比較

為了進一步澄清累積式分紅保險的概念,可以將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和傳統(tǒng)英式分紅產品做一個較為詳細的比較。

在英國分紅保險的盈余分配采用的是增加保額法。盈余的主要來源是保費中附加的紅利邊際和超額投資收入。分紅保單的紅利代表利潤的分享。紅利通常是每年分配一次,一旦宣布紅利,紅利就變成基本利益的保證增加部分,最終要給付出去。

累積式分紅保險保單看起來有點象一種銀行儲蓄賬戶。個人的分紅賬戶從零開始,通過所交付的保費和分紅,賬戶價值得以增加。這意味著保戶實際看到的價值是現(xiàn)值形式。用監(jiān)管規(guī)定的語言描述,保單有“隨時可以確認的保險利益”。然而,如果保戶退保,可能得不到全部的賬戶價值。正如規(guī)定所述,保險利益也許不是“當前可變現(xiàn)的”。這個結構在累積式分紅保險保單中要表述清楚。

和傳統(tǒng)分紅保險相比,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有以下優(yōu)點:在保單早期,較低的資本需求;變動保費,靈活管理;容易轉移;透明性高;描述起來更為簡單;在紅利確定和宣布上賦予公司更大的自由度。

(二)和投資連結產品比較

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一般是單位化的,使它們看起來更象投資連結產品。和投資連結產品最重要的區(qū)別與公司確定單位價格以及在保險事件發(fā)生時支付的保險利益的方式相關。

第一個主要區(qū)別在于投資連結產品的單位價格直接反映特定投資基金的價值或特定的投資指數(shù),而在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中不存在這種直接連接。

第二個主要區(qū)別在于退保利益的給付。銷售投資連結產品的公司對退保金額沒有處分權,退保金等于已分配單位的賣出價格減去合同規(guī)定的退保罰金。對于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退保金通常也是同樣的規(guī)定,但公司保留用市場價值調整退保金的權利,調整幅度的大小由公司決定。

四、累積式分紅保險在我國市場上的引入

(一)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在什么地方適合中國市場

在當前的經濟環(huán)境中,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將來可能成為國內保險市場創(chuàng)新的險種之一。

從產品創(chuàng)新角度看,中國保監(jiān)會最近大力提倡通過優(yōu)化產品結構和產品創(chuàng)新來做大做強保險業(yè)。產品創(chuàng)新是壽險業(yè)發(fā)展的源泉,可以為公司帶來新的業(yè)務增長點。即使沒有新產品的創(chuàng)新,現(xiàn)有分紅產品用累積式分紅保險形式重新包裝或改造也是可能的。

從產品特點看,累積式分紅保險兼具投資連結和分紅的特點,有利于拓寬保險的服務領域,更好地滿足保戶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促進業(yè)務增長。

從提升管理水平看,引入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有利于提高保險公司的整體經營管理水平和促進產品技術進步。

從資本需求看,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較低的保底收益可以減少公司所要求的資本金需求。相比傳統(tǒng)分紅產品而言,減小了利率風險,從而可以增加收益和分紅。

從保險消費者角度看,累積式分紅保險為個人提供了新的保險方式,能滿足客戶的長期儲蓄和保障需求。累積式分紅保險單獨設立賬戶,收取的費用透明,公司通過定期扣除死亡風險保費來為保戶提供風險保障、收取一定的基金管理費用來管理和運作分紅基金。采取可變保費的繳付方式,產品更加靈活。

(二)在我國引入累積式分紅保險的現(xiàn)實性

監(jiān)管改革和放寬給產品開發(fā)帶來了更大的靈活度。以前我國的壽險業(yè)是一個受到高度監(jiān)管的行業(yè),產品和條款都要報批。但近年來,保監(jiān)會不斷放松對產品本身的報備要求,轉向對償付能力監(jiān)管,并正在努力推動費率市場化。保險公司在條款設計和定價上被賦予更大的空間和靈活性,更容易進行產品創(chuàng)新來滿足市場需求。

分紅產品的熱銷和快速增長。分紅產品客戶可以通過紅利分配來分享保險公司經營所產生的盈余。累積式分紅保險產品看起來象另一種形式的分紅保險,在分紅保險熱銷的同時,將傳統(tǒng)分紅保險用基金單位包裝成累積式分紅保險,可能會成為市場上新的業(yè)務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