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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精品(七篇)

時間:2023-09-03 14:46:4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chuàng)作。

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

篇(1)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在對企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的基礎上,對其經濟責任和經營業(yè)績進行評價,以確認經營業(yè)績,明確經濟責任,是一種實施對干部監(jiān)督考核、推進經濟活動正常開展的有效機制。企業(yè)日常審計中,具體涉及到對企業(yè)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根據企業(yè)管理需要,對發(fā)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時的經濟責任審計。目的是通過對企業(yè)負責人的審計,有效地對國有資產的運行情況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企業(yè)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真實反映企業(yè)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客觀公正地評價企業(yè)負責人的經營業(yè)績及所承擔的經濟責任,作為集團或上級部門對企業(yè)負責人的考核依據。近幾年來,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已逐漸成為內部審計的一項重要工作。做為基層內審部門,我們不斷接受集團對礦行政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開展對下屬單位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際工作中,企業(yè)資產、負債的核實和確認是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基礎,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狀況是企業(yè)管理水平的影射,是基于財務信息能夠得到的結果,是評價單位行為的依據。其他內容是對個人行為結果的認定,雖然性質重要,但如果不能獲得一些非財務信息,很難得出客觀完整的審計結論,審計風險的防范也更加困難。因此,鑒于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我們把基于財務信息的審計內容作為審計的重點,把責任評價和風險防范作為難點,潛心研究,積極探索,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充分發(fā)揮內審的職能作用。

一、基于對資產負債項目的審計,確認任期內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無論是企業(yè)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還是在企業(yè)發(fā)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內容都包括企業(yè)經營成果的真實性、企業(yè)財務收支核算的合規(guī)性、企業(yè)資產質量變動狀況、對企業(yè)有關經營活動和重大經營決策負有的經濟責任、企業(yè)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情況、企業(yè)經營績效變動情況的檢查和核實。只是企業(yè)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還包括企業(yè)負責人任期內各項經濟指標的考核、企業(yè)和個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和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情況的落實,通過綜合客觀評價,為上級部門對企業(yè)負責人的考核提供依據。而企業(yè)發(fā)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更注重對異常事項的調查分析或債權債務的核實。任期內企業(yè)資產、負債真實與否,直接影響企業(yè)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和財經紀律的執(zhí)行情況。因此,兩種情況下的經濟責任審計,都應結合歷史審計情況,以確認資產、負債的真實、完整性為重點。具體包括以下審計內容:

(一)流動資產

1.貨幣資金

貨幣資金是指企業(yè)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是企業(yè)流動性最強、控制風險最高的資產,是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基礎。經濟責任審計時,通過現金盤點,核對銀行存款對賬單和其他貨幣資金余額等方式,確認資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對現金流轉進行過程跟蹤,通過賬簿等記錄,檢查是否存在違反規(guī)定使用貨幣資金的行為。

2.存貨

存貨是指企業(yè)在日?;顒又谐钟幸詡涑鍪鄣漠a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具有較強的流動性,是企業(yè)生產循環(huán)中最重要的一環(huán)。審計時,可根據被審計單位盤點表進行抽查盤點,抽點放在大宗材料及貴重物資上。另外,還包括對代儲物資秀盤點和已領未耗、已耗未領材料物資及異地存貨的確認和統(tǒng)計。通過審計檢查該環(huán)節(jié)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最后根據賬實核對結果確認是否影響任期內損益的真實性或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3.債權的確認

債權在企業(yè)資產中占有較大比重,其真實性和可收回率是企業(yè)發(fā)展和接任領導后續(xù)經營的資金基礎,債權包括企業(yè)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應收賬款的審計主要是對任期內形成呆壞賬的確認和存在真實性的確認,做為內審部門,對應收賬款真實性的確認比較困難,一般情況下,只要銷售記錄沒有問題,則確認依據只有函證資料。呆壞賬的確認根據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年限、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客商信息等壞賬的確認標準,確認企業(yè)負責人任期內形成的呆壞賬,明確經濟責任。其他應收款情況比較復雜,對于企業(yè)內部人員的一些借款,比較容易清理,要求限期內清理回收完畢就可以,但其他掛賬一般是經濟事項已發(fā)生,但因手續(xù)不完善等原因,當時無法入賬的一些特殊情況,如果任期內不清理完畢,很容易形成賬面壞賬,所以,審計時,盡量落實清楚發(fā)生的時間和原因,要求當事人及時清理,避免集體財產流失。

4.對外投資

對外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實踐中,有些單位領導只追求個人利益,對項目投資缺乏可行性論證,投入后沒有回報,而接任者又不了解當時的情況,或者對投資項目不過問,久而久之,便形成投資損失。所以對外投資也應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主要審查對外投資是否真實存在,投資合同、協(xié)議是否符合要求,存不存在對企業(yè)不公平的條款,有無收益及損失, 預期經濟效益如何,特別注意如有損失要查找原因。通過審計,在確認經濟責任的同時,有效避免或減少無形資產的轉移和流失。

(二)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由于固定資產在企業(yè)資產總額中一般都占有較大的比例,確保企業(yè)資產安全、完整,意義重大。經濟責任審計時,固定資產的清查也是一項重要內容?,F在好多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盲目購建;資本性支出擠占生產成本;賬外資產、已到報廢年限仍在用或未到報廢年限卻無實物;賬、卡、物不對照等現象比較常見,如果離任時不清理,問題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多,時間越長越理不清,責任更不容易劃分。所以,經濟責任審計也是一次“清家底”的機會。要求被審計單位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映所盤點的固定資產實有數,并與固定產賬面數核對,做到賬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需把存在的問題完整反映出來,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并對臺賬和卡片進行更新,明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讓接任者輕裝上陣。

無形資產是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中重要的經濟資源,也是現代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的一種寶貴資源。經濟責任審計中,主要圍繞經營期間相關無形資產增減變動的處理是否存在人為低估或高估價值的現象;現有無形資產取得依據是否充分,決策過程是否科學、規(guī)范,會計處理及相關信息是否合法、真實、完整,賬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等問題進行審計。

(三)負債的確認

負債的確認主要審計核實任期內和離任時所在部門、單位債務是否真實、合法、有效;查清各項債務形成原因、用途及增減變化情況,測試其償債能力;通過函證和采購刻錄等信息,確認對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真實性,附以應付職工工資、稅金是否拖欠,有無預進工資、多提少提工資附加費等影響當期損益的情況。此外, 審計中還應對利用負債類科目進行出租、出借單位銀行賬戶的問題進行審計。

二、基于內控制度測評,明確負責人管理職能履行狀況

經濟責任審計中,通過對單位經濟運行重要環(huán)節(jié)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測評和財務管理的審計, 檢查負責人管理職能履行狀況。主要審計內容包括:任期內單位財務管理是否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行財政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單位內部監(jiān)督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 評價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重大經濟活動決策是否經過集體討論,重要項目投資、引資是否經過可行性分析及專家論證,有無未經集體討論,擅自決策造成損失浪費、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等重大經濟問題, 明確負責人任期內管理職能履行狀況,劃分經濟責任。

三、以責任評價及風險防范為難點

經濟責任審計把對“人”的監(jiān)督和對“事”的審核有機地結合起來,審計的內容更多,范圍更廣,責任更大。不僅要力求全面,還要確保結論客觀準確。因此,審計評價客觀全面、歸責到位,有效防范審計風險難度較大,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

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就是責任評價,但其評價依據目前還沒有比較明確的標準,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直接關系到領導干部的管理、考核、使用和處理,其社會影響大,審計風險可容忍度低,從而使得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guī)的財務收支審計及其他專項審計相比風險更大。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全面直接關系到審計所承擔的風險。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包括單位行為和個人行為的檢查和認定,單位行為和個人行為最大的差別是:單位的經濟活動基本上都是有具體的載體記錄,如會計記錄、會議記錄等,比較容易查實。可以直接依據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執(zhí)行是否到位等審計結果進行客觀評價;而涉及到個人經濟行為的事項則依賴更多的非財務信息,定性困難。因此,審計評價既要綜合考慮單位行為和個人行為,又要結合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實際操作中具有較大的難度,評價到位比較困難。

篇(2)

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要求,把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與被審計者經濟責任相關的情況查深、查透。重點要審查六個方面的內容: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重點關注是否嚴格執(zhí)行年度預算,超預算是否經過的審批;二要審大經濟決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經濟決策的程序及是否存在由于決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浪費;三要審查單位資產管理情況,重點關注單位資產異常增減變化和保值增值情況;四要審查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guī)、合法,重點關注有無隱瞞、轉移收入、私設小金庫和擠占專項資金、亂發(fā)獎金補貼等違反財經法規(guī)問題;五要審查被審計對象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和個人遵守廉政規(guī)定情況,重點關注是否存在違規(guī)開支和利用職務便利占用財物、等行為;六要審查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執(zhí)行是否有效,財務機構人員配備是否到位、合理。

經濟責任審計的局限性

(一)審計缺乏自主性,項目安排的科學性有待提高

根據《審計法》的規(guī)定,審計部門可以自行安排審計項目,然而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必須有黨委政府、組織人事等部門的委托才能進行,審計部門成了組織人事部門的辦事機構,審計缺乏自主性,陷入被動審計的局面。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任免領導干部時,審計部門是不參與的,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時間的要求又比較高,從而實際工作中容易造成積壓任務,無法全面按時完成委托事項,無法保證審計質量,也帶來了較大的審計風險。另外,不少領導干部任職時間比較長,只在離任后才接受審計,容易形成走過場的局面。

(二)經濟責任界定難,審計風險較大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做出錯誤審計結論而導致的相關組織或人員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在審計過程中,以人為審計的對象,必然伴隨著極大的風險,如:審計過程中可能違反程序、采集證據不當、查證不實或定性不準等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難度大

在實際工作中,評價經濟責任審計要比評價其他審計項目困難得多。主要是因為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經濟責任評價依據,審計評價的范圍難以界定,致使評價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經濟責任難以區(qū)分,對被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應負責任的范圍與性質等缺乏具體的分析與評價,同樣也給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界定增加了難度。

(四)經濟責任審計存在滯后性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由于各種原因在離任時才進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這種滯后現象是由我國政治體制及組織人事制度決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領導干部的離任還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樣給離任前審計造成相對的難度。

(五)部門相互協(xié)調配合不夠,難以有效地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作用

紀檢監(jiān)察、司法與審計部門之間除每年例行的聯席會議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發(fā)揮整體作戰(zhàn)的優(yōu)勢。在相互溝通、共享資源方面做得還不到位,未能實現案件線索資源共享的高效率運作。

(六)審計技術滯后

經濟責任審計對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審計機關經過多年實踐雖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是審計方法仍然相對單一,審計技術手段相對滯后。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fā)展,大部分被審計單位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而審計機關的計算機普及運用、軟件開發(fā)及網絡建設均相對滯后,與被審計單位極不對稱,審計工作仍以手工查賬為主,依靠內控制度來開展測評、核對、盤點、函證等審計工作,審計方法與手段仍然缺乏剛性,其監(jiān)督力度難免大打折扣。

(七)審計主體綜合素質欠缺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兼容審計、監(jiān)察、管理、監(jiān)督等多種職能的更高層面的綜合監(jiān)督形態(tài),對從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本的道德素質和業(yè)務能力外,更要具備對事物判斷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不確定性,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處的行業(yè)不同,審計時的工作重點就不盡相同,這樣就要求審計人員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時間不長,擁有較高綜合素質的審計人員不多,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多局限于傳統(tǒng)的財務收支等方面的審查,無法深層次的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使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處于一個較低的層次。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一)提高重視程度

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利用審計手段從財政財務收支、資產保值增值、財經紀律執(zhí)行等角度認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干部提供依據。經濟責任體現的是一種受托利益關系,反映了當前經濟發(fā)展與經濟管理的需要,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同樣要突出中心、服務大局。在實際工作中力求將財務收支、目標考核、民主測評結合起來,對領導干部任期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予以明確劃分,盡量規(guī)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二)逐步做到離任必審、先審后離

如果離任不審就會職責不清,無法追究責任。如果先離后審,就會使審計流于形式,對離任領導缺乏約束力,同樣會帶來不應有的損失。如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須先離后審,也必須按照先離后審再任命的組織程序,切實做到審計結果出來前不得完成實質接工作,必須明確應由離任者本人承擔的經濟責任。只要被審計單位和離任者本人能夠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就會處于主動地位。只有做到這一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才會進一步凸顯。

(三)加大部門協(xié)作,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項目應先經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再由組織部門委托審計部門予以實施。既要充分滿足干部管理監(jiān)督工作的重點要求,考慮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又要考慮當前審計機關的承受能力和現實條件,盡早提出委托建議。紀委、組織、監(jiān)察、人事、審計部門應及時交換意見,共同參與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確定,合理安排審計資源,使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有重點、有秩序地進行,避免經濟責任審計走過場現象的發(fā)生。

篇(3)

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對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因其所任職務對各項財務收支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評價的行為。事業(yè)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對有關部門負責人因各種原因離開現工作崗位之前,就其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鑒證和評價。

二、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

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事業(yè)單位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節(jié)約使用國有資金,發(fā)揮資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敖洕熑螌徲嫿Y果報告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的規(guī)定,增加了事業(yè)單位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對事業(yè)單位形成有力的監(jiān)督力量,對于干部管理和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三、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現狀

本文分析的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基于事業(yè)單位內部機構分析事業(yè)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問題。

1.內部機構設置不合理,內審人員缺乏專業(yè)素質

由于領導重視不足等原因,事業(yè)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夠,一般內設于財務部門或者紀檢部門,將內部審計限制在了一定范圍內,多數時候賬務處理與內部審計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義內審”。

現階段我國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大多為財務基礎工作方面的人員,對單位管理、投資和外部經濟環(huán)境等方面的知識有所不足,不利于對內部機構負責人進行全面的審計和評價。

2.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造成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現象

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發(fā)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單位沒有自己的內部審計相關制度章程、工作規(guī)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時候審計人員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經驗實施內部審計工作,或者有在實際工作中沒有遵照執(zhí)行本單位的內部審計章程及工作規(guī)范等,使得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

3.未有效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

審計人員運用一些審計方法控制審計質量是審計部門自身的一種自律行為,目的是為了強化審計質量。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控制也是審計的重點。通過對審計方案、審計證據、審計報告等審計環(huán)節(jié)的質量控制,可以確保預期的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實現,保障審計效果。目前,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還未全面開展質量控制制度,使得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離任后審計問題比較普遍

“先離后審”是絕大部分事業(yè)單位在進行內部審計時特殊現象,這一現象不僅違背國家“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也使得內部審計的結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預警功能,同時也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使得被審計責任人責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現非善意行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業(yè)單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措施

1.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合理設置審計機構,培訓專職審計人員

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應理解、重視和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設置獨立審計機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給予審計工作必要的支持。組織培訓專職審計人員,并要求參加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精通經濟業(yè)務、經營管理問題,還必須嫻熟掌握和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技術和手段,獨立性強,政治意識強,恪守審計職業(yè)道德,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2.健全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規(guī)范

事業(yè)單位應當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基礎上,根據本事業(yè)單位的規(guī)模、人員、特色制定本單位內部審計的規(guī)范,保證所有內部審計項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內審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對未能按照審計規(guī)范執(zhí)業(yè)的內審人員追究其責任。

3.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根據審計項目的具體內容,以審計小組成員特長確定審計崗位和審計人員職責,確保在審計方案上控制審計質量。合理確定審計取證范圍、使用規(guī)范的審計方法和明確審計取證責任是確保審計證據質量的重要手段。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主要是確保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嚴格遵循“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經濟責任審計動態(tài)化

科學確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明確審計內容與審計重點。貫徹“突出重點”的原則,確定重點部門和領導干部,結合其任職情況編制滾動審計計劃,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有利于實現監(jiān)督的及時性和連續(xù)性。

篇(4)

今天的領導小組會議是8月份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后的首次會議,我希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能依據各自的職責,進一步密切配合、群策群力,把我市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水平推上一個新臺階,切實發(fā)揮好經濟責任審計應有的作用。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講三點意見:

一、要深刻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產生和發(fā)展規(guī)律

經濟責任審計是我國傳統(tǒng)審計在改革開放新形勢下的繼承和發(fā)展。要深入研究、深刻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產生的基礎和發(fā)展規(guī)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把握開展經濟責任工作的大方向,才能不斷地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在1985年前后,率先在國有企業(yè)試點開展,當時針對的問題是“工廠搞垮,廠長提拔”這一較突出的不正常社會現象。之后,這一做法移植到地方黨政機關,并取得積極的效果,引起了國務院相關部門的重視,在總結完善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從經濟責任審計的產生、發(fā)展來看,不難發(fā)現,經濟責任審計是在改革開放后,公共管理權限大幅度下放的情況下應運而生的。對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承擔的受委托的社會公共管理事務的完成情況、相應責任人的責任情況進行鑒定和評價的需要,是經濟責任審計產生和發(fā)展的最直接動因。當然,這其中還有我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發(fā)展的內在需要。

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必須著眼于大局。就當前而言,著眼大局就必須立足于市情、立足于全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推進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進全市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fā)展。

二、要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如果說前面所講的認識規(guī)律是把握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向問題,那么,針對性和有效性則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和效用問題。不難理解,針對性和有效性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就針對性而言,就是要求我們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必須兼顧單位部門的共性和個性,同時緊密結合情況和形勢變化的需求。共性問題,也是我們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當前而言,要把握三個重點:一是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轉到預防決策失誤、管理失控、行為失范上來,加大對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zhí)行權等方面的監(jiān)督力度;二是把經濟責任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要評價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的情況,又要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優(yōu)劣得失;三是加強對有關投資及債權債務的審計,防止盲目投資、重復投資、擅自出借資金所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以及隨意大規(guī)模舉債所帶來的債務風險。個性問題,要求我們注意調查研究,注意比較分析,注意協(xié)調溝通。要掌握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有關的情況,聽取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情況和形勢變化需求問題,要求我們審時度勢,看待問題要有預見性和超前性。比如:鎮(zhèn)區(qū)區(qū)劃調整、鎮(zhèn)區(qū)的經濟指標硬考核、征地補償、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等重大決策,我們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如何來服務這些重大決策。這就要求我們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加以預見、把握,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提高工作的針對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內容是鑒定和評價。就有效性而言,就是要求我們認真把好鑒定和評價關。把好鑒定關,關鍵是鑒別審計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這是一項基礎性工作,這需要我們審計工作人員優(yōu)良的政治、業(yè)務素質作保障。這是審計隊伍建設問題,在此我不展開。把好評價關,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fā),盡可能采取寫實的方式描述審計結果,避免抽象評價。要力求明確、具體,并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審計評價應緊緊圍繞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相關經濟責任進行,與被審計的領導干部不相關的經濟責任不評價;二是審計評價應在審計事項范圍內進行,與審計事項不相關的事項不評價;三是審計評價應依據審計查明的事實進行,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四是審計評價應依據重要性原則進行,對一般性的問題可以不評價;五是審計評價既要反映問題,又要反映相關業(yè)績。同時在評價過程中還要注意區(qū)分和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與非經濟責任、前任責任與后任責任、直接責任與主管責任、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等,力求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有說服力、有權威性。

三、要合力構建經濟責任審計協(xié)調高質量運行的工作機制

經濟責任審計是紀檢、組織、監(jiān)察、人事、審計等部門的共同任務。構建經濟責任審計協(xié)調高質量運行的工作機制,要求我們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不斷探索實施審計成果運用、信息互通共享等重要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篇(5)

[關鍵詞] 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F230 [文獻標識碼] B

引言

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在我國整個審計工作中是一項比較重大的突破,也在一定程度上引領了我國審計工作的發(fā)展趨勢。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我國對事業(yè)單位領導工作監(jiān)督的一項重要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顯示出了其它審計工作不具備的工作內容,展現了無法替代的作用,能夠在保證國家資產安全中發(fā)揮重要作用,是我國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現階段如何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避免審計工作的風險,使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充分發(fā)揮其作用成為了急需解決的問題。本文從審計部門的角度出發(fā),重點對經濟責任審計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并且針對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對策,幫助我國審計工作不斷提高其質量以及在實際中的作用。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

經濟責任審計是獨立于審計部門的一項工作,這項工作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直接管理,根據國家現階段所實施的法律法規(guī)對國家的主要領導干部以及國有企業(yè)的主要領導干部進行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該審計工作是在這些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在其職責范圍之內所發(fā)生的經濟活動中進行的,需要調查這些領導干部在其日常的工作中其所在部門以及所在企業(yè)的收入支出是否真實合理、是否具有合法性以及對于有關的經濟活動應該承擔何種責任,對領導干部進行評價與監(jiān)督,這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概念。責任經濟審計除了一般審計工作的特點與職能之外,還具備受托性、政策性較強、風險性較高以及審計期間與時間較長的特點,種種特點要求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人員要具備更高的綜合素質,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

第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必須服從于企業(yè)與相關部門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這樣才能夠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與相關管理制度的作用,還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達到防范風險與杜絕浪費的目的。經濟責任審計實際上也是檢測企業(yè)以及相關部門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的一項工作,經濟責任審計從最基礎的工作開始,主要檢查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情況,并且以此來確定相關的資產負債表與資產損益是否真實準確,如有問題需調查緣由,做出合理的分析與評價。

第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目標是對責任人在任職期間進行各項經濟活動的考核,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充分保證責任人目標達成的前提下,圍繞相關的責任目標,將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簡化的同時對審計的內容進行拓展與延伸。

第三,經濟責任審計對相關企業(yè)與部門資產負債與損益的審計工作,該審計工作能夠充分保證企業(yè)各項財務活動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還能夠對其是否合法進行檢查與監(jiān)督,另外,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審核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將任職初期與末期的企業(yè)資產進行比較分析,能夠明顯的看到責任人任職期間的經營成果。

第四,經濟責任審計對企業(yè)債權債務的審計工作,這項工作能夠反映出審計責任人在任職期間企業(yè)的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合理、有無增減的變化、債權債務是否結清以及債權的變現能力與償債能力,還能夠檢查出企業(yè)的應收賬款是否存在問題或者是是否存在風險的潛在因素等,針對審計責任人經手的債權與債務進行重點的審計。第五,經濟責任審計對責任人廉潔自律的審計,這項審計工作能夠檢查審計責任人在任職期間有沒有的行為,有沒有縱容其他工作員工的行為等。以上幾點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時一定要抓住重點,結合實際情況,查看有沒有違規(guī)的行為,把握住審計工作的重點內容,對審計責任人進行全方位的檢查與監(jiān)督。

三、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與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設計方面比較廣、相關政策性比較強、內容比較多以及對審計質量要求比較高的工作。就目前為止,我國各級的審計部門與機關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投入已經超過了總體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經濟責任審計從原始的單一審計工作已經逐漸拓展到對單位領導干部進行審計,要求其貫徹落實相關的經濟決策與政策,實施有效的經濟管理制度,促進企業(yè)與國家的不斷發(fā)展,保證自身的廉潔自律。經濟責任審計雖然正在不斷的發(fā)展與進步,但是在全面性、科學性以及可操作性方面還需要進行不斷的提高與升級,現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實施的過程中面臨著一些問題,導致審計工作的實施較為困難,出現了種種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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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責任審計;探討

近年來,我國對事業(yè)單位中經濟責任和責任審計已愈加重視,并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條文。這為明確事業(yè)單位的經濟責任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經濟責任是指主要以資金作為責任標的,從產生的原由分類,可以劃分為約定經濟責任和法定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內是否履行經濟責任的審查。它的目的是為國家相關監(jiān)察機構審查提供依據。

一、經濟責任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在

(一)經濟責任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的定義在前言中已經提到,此處不再贅述。下面補充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是: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接受委托,依照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對事業(yè)單位的財政收入和支出情況、財務收入和支出的可靠性、合法性和效率性以及領導層有沒有肩負起經濟責任、是否遵紀守法所做出的監(jiān)督和評定行為。經濟責任審計是財務收入和支出審計的深層次化,具體體現在思路和成果上。

(二)事業(yè)單位領導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

依據我國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特征,領導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主要有:

1.審查經濟任務的完成狀況

主要考察事業(yè)單位的財務預算是否符合規(guī)范,有無盲目預算和夸大預算。其考察指標有:年末的負債總額同資產總額的比率、費用自我供給率、投入的人員費用占總費用的比率、公務費占全部費用的比率、社會效益等等。

2.審查收入和支出活動是否具備可靠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在該類審查中,重點考察:財政津貼的發(fā)放是否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并嚴格按照財務預算撥付;各類收入是否經過有審批權限的機構審批,并依照標準進行審批;業(yè)務性收入是否與服務性收入分開賬目進行核算等等。

3.審查資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在該類審查中,重點考察:事業(yè)單位管理資產的人員在任職期內和任期結束時債務的權利和義務;審查賬面信息和實際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考察所有者權益是否真實有效。

4.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完善

該審查環(huán)節(jié)是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完善和高效、貫徹是否徹底。另外,考察事業(yè)單位的內部管理是否得到了強化,從而規(guī)避內控風險、提升資金利用率。

二、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規(guī)程

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委托相關審計部門審計完成的。一旦審計匯報結果、審計建議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出爐”,則宣告審計的完成。其步驟為:

(一)制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審計部門在接受委托后,應依據審計工作準則制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審計的匯報方法、分工合作、問題處置等方面做出具體規(guī)劃。

(二)審計前進行調察

該環(huán)節(jié)要求事業(yè)單位對財務歸屬問題、機構建設、人員編排做出說明并拿出報告并說明職業(yè)范圍或運營范圍。另外,應出示銀行賬戶、會計報告等相關的原始報告及電子財會信息表。

(三)審計通知書的傳送

審計機構應在經濟責任審計開始前三天向事業(yè)單位傳送審計通知書,并抄錄審計通知書給事業(yè)單位的管理人。

(四)經濟責任審計的進行階段

該階段包括的內容有:搜集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材料并且要求事業(yè)單位出具領導履行經濟責任的匯報資料。另外,還應收集重要的經濟策劃的記錄材料。

(五)草擬審計報告并征詢被審計事業(yè)單位的建議

審計告一段落后,由審計單位負責草擬審計報告,并綜合事業(yè)單位領導的建議,必要時對審計報告進行整改。

(六)審計結果報告的出爐

審計機構依據審計結果制作審計結果報告,并上交省市或國家審計機關。另外,還應抄錄一份審計結果報告給事業(yè)單位的領導層。

三、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

(一)領導層的內控評價方法

內控調查的方式主要有:通過問詢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檢查內控文件。另外,通過觀察被審計事業(yè)單位的運營情況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來確定評價方法。因此,通過觀測不同的工作環(huán)節(jié)和整個工作體系,可以明確事業(yè)單位的內部控制體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二)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實質性的檢測辦法

實質性檢測的一般辦法有:通過基本的財務審計,結合具體的會計審計目的,對不一樣的審計目標采取不同的審計辦法。該類審計測試辦法的內容包含:對經營業(yè)務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范進行審計、對會計賬目的完整度進行審計并對財會賬目的可靠性進行審計等。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事業(yè)單位領導層應肩負起經濟責任,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應全力配合,從而規(guī)避審計風險,保證審計結果的可靠程度。要做到該點,寄希望于審計部門一步到位是不現實的。監(jiān)管、財務機構與審計部門應通力合作,并且多交流多溝通。審計部門在事業(yè)單位各部門的有力協(xié)助下審查財會材料,而監(jiān)管部門則查閱百姓的意見薄做到內部檢查外部抽調。另外,審計人員也應不斷提升自身的業(yè)務水平和綜合素質,不斷提升執(zhí)法技能、完善服務態(tài)度。秉承謹慎、公平、實事求是的工作風格和服務態(tài)度,幫助事業(yè)單位規(guī)避風險。對于審計過程中實證不足、評定標準不明確的情況,審計單位應只作披露而不作評定,進而有效規(guī)避因得到的證據不足引起的審計風險。相信在事業(yè)單位和審計部門的通力合作下,會進一步強調承擔經濟責任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事業(yè)單位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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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馨.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成[J].民營科技,2010,(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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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 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加強行政監(jiān)察和審計監(jiān)督。下面是編輯老師為大家準備的淺議經濟責任審計如何實現轉型升級。

隨著各項改革不斷深入和反腐敗工作進入高壓態(tài)勢,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針對性以及重點內容、工作目標已經發(fā)生深刻變化,客觀上要求審計人員要與時俱進,努力實現轉型升級。

審計理念轉型升級。經濟責任審計以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但不能等同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目前大多數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思維理念仍停留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這個層面,審計視野不夠寬闊,審計重點不夠突出,反映的問題與領導干部個人權力運用關系不大,最終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和審計作用的發(fā)揮。筆者認為,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理念應實現三個轉變, 即從審事轉變到審人從審財務收支轉變到審 工作職責和權力運用從審問題轉變到審責任。

審計重點轉型升級。目前大多數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還是把單位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審計內容表現為兩個關聯度不大:一是與領導干部個人關聯度不大;二是與領導干部權力運用關聯度不大。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應該緊扣領導干部個人權力運用的過程和結果,應把重點投資、基本建設、大額財政開支等重大事項的決策過程、重大經濟政策執(zhí)行情況、個人廉政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監(jiān)管情況等作為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提高與領導干部個人權利或單位公職權力運用的關聯度。

編輯老師在此也特別為朋友們編輯整理了淺議經濟責任審計如何實現轉型升級。